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無瑕的專利,任何一篇專利文本只要耐心查閱總會找出各類細節(jié)問題,而小細節(jié)也可能會導致專利駁回,讓人追悔莫及。面對此類問題,捶胸頓足地想要穿越回到過去撰寫時刻,顯然力有不逮,如何在復審階段解決問題,進而逆風翻盤、挽回損失成為關鍵。
筆者以近期處理的一件復審案件為例,進行具體說明:
基于該涉案專利,駁回意見指出以下2點:
“其一,本申請說明書第[0080]-[0088]段記載了胃內占容水凝膠顆粒溶脹測試的方法、結果數(shù)據,其中關于水凝膠顆粒在37℃的人工胃液中放置時間的記載共兩處,一處是第[0083]段“加入200ml人工胃液中,37℃下放置30min,過5目篩,濾水”,另一處是第[0087]段“由上表9可知,本發(fā)明的胃內占容水凝膠顆粒在37℃的人工胃液中放置60min,溶脹度在2870.2-8312.9%”。根據上述內容,本領域技術人員不能確定本申請水凝膠顆粒在37℃的人工胃液中的放置時間,即本申請的測試條件不能被毫無疑義地確定。
其二,在本申請測試條件記載不清楚的情況下,申請人聲稱使用本申請說明書記載的測試條件進行本申請與對比文件1水凝膠的測試對比,這樣得到的實驗結果是難以認定的,因而無法得到認可?!?/span>
通常在專利文本中,若測試方法沒有公開,將往往導致說明書公開不充分。顯然,涉案專利的情況并未上升到說明書未充分公開這一嚴重問題,但僅僅是簡單的筆誤導致的前后矛盾,進而不被認可測試方法以及實驗結果,再被駁回,也未免過于可惜。
從《審查指南》的記載來看,由于筆誤導致的各類問題并非不能克服,例如,《審查指南》就規(guī)定了對于說明書中的一些錯誤,可以給與修改機會:“修改由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識別出的明顯錯誤,即語法錯誤、文字錯誤和打印錯誤。對這些錯誤的修改必須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從說明書的整體及上下文看出的唯一的正確答案。”
可見修改的前提是具有“唯一性”,如果不能毫無疑義地確定,強行修改則可能會導致修改超范圍。具體到涉案專利,關于表9結論處的記載卻存在2種可能性,即30min、60min,因此,直接將后文的60min修改為30min顯然并不可行。
面對此類駁回意見,對權利要求或說明書的修改并無意義,讓審查員心中形成確信,進而認可測試方法與測試結果的對應性,認可實驗結果必然是如測試方法所記載的30min放置時間所帶來的,更為重要。那么,究竟如何解決呢?
首先,站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角度。
“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重復本申請技術方案時,尤其在重復測試方法時,必然遵循的是本申請第【0083】段的具體測試方法,而結論部分只會作為一種參考,并不會影響實際測試時試驗的進行。正如《審查指南》實用性部分所記載的再現(xiàn)性,也即“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公開的技術內容,能夠重復實施專利申請中為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這種重復實施不得依賴任何隨機的因素,并且實施結果應該是相同的。”而本申請亦是滿足“再現(xiàn)”這一原則。且該項筆誤與技術方案并無直接關聯(lián),即使刪除第【0087】段“60min”的相關記載,本領域技術人員仍能再現(xiàn)本申請的技術方案,進而得到相應的實施結果。
且即使基于第【0087】段60min的記載,站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角度而言,也只會認為是結論推定錯誤,也即,從第【0083】的測試方法以及表9中的實驗結果,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知曉具體測試方法如何進行以及具體方案對應將產生怎樣的效果,進而即已經能得出“本發(fā)明的胃內占容水凝膠顆粒在37℃的人工胃液中放置30min時即能夠得到溶脹度較高的產品”,至于60min時是否能實現(xiàn)相應的技術效果則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實驗得出結論。”
其次,站位于撰寫人的角度以及撰寫的邏輯性層面。
“沒有一篇專利是完美無瑕的,尤其基于專利前后文分析可知,第【0087】段“60min”的記載是由于前文第【0083】段段的記載所造成的影響,并非是憑空出現(xiàn)的,這也是較為容易出現(xiàn)的一類錯誤,從先撰寫測試方法——得出結果——進而分析結論的邏輯性層面出現(xiàn)此類錯誤也是自洽的、明顯的?!?/span>
微信掃一掃
關注該公眾號